9月2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發布“八部門關于印發《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處置及資源化利用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到 2024 年底,各市(州)完成制定或修訂本地區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城市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產生、運輸、處置核準進一步規范。到 2025 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滿足實際需求,縣級城市具有規范的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城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 50%以上。
該文件提到,四川省將推進城市建筑垃圾處置及資源化利用相關設施建設,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等相關資金,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轉運調配場、堆填場、填埋場等設施建設,并依法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各地要精簡項目審批環節,加快辦理建筑垃圾處置項目立項、用地、規劃、建設等手續,探索縣域間跨區域協同建筑垃圾處置機制。到 2025 年底,全省力爭新增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 1000萬噸/年。
同時,鼓勵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到 2025 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至少培育 1 家技術裝備先進、能源消耗低、環保安全達標、資源化利用程度高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逐步形成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集群。
再生品應用環節,擬研究制訂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工程應用技術標準,建立再生產品清單,豐富再生產品種類,并將再生產品納入工程造價信息,做好本地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市場調查,定期向社會公布,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提供參考。政府投資項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部位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占同類建材用量比例不低于 10%,應用情況作為綠色施工的評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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