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問題直接影響生態環境安全和生物生命健康。從根本上治理塑料污染,筆者認為應著重完善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體系。
對塑料污染造成的潛在環境風險進行預防。風險篩查是風險評價的基礎,應對塑料制品進行基本信息調查,尤其是列入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的塑料制品。要針對各個環境要素中的塑料污染物進行專項環境調查監測,依托現有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對污染物進行動態實時監測,不斷獲取相關數據。風險評價是風險管控的依據,要以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塑料為重點,開展環境與健康危害測試和風險篩查,評估其在生產、加工使用、消費和廢棄處置全生命周期環節對生態環境與人體健康產生的風險,從而對于環境風險較大的塑料實施風險管控。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為指導,實行塑料制品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包括源頭禁限、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從而避免或減少塑料污染物的產生。
完善制度規范。我國主要通過《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對塑料污染進行制度規范,但相關規定過于籠統抽象,為此應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要完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明確將塑料產品制造商和進口商作為生產者主體,并增加編制產品終身使用信息責任、產品售后綠色服務責任、監管廢物處理和再利用責任,這有利于推動生產者在生產塑料制品的過程中將對環境的損害降到最低,同時能夠提高塑料制品的資源再利用率。我國當前缺乏對于塑料污染行為的懲罰性規定,因此有必要將塑料污染納入排污收費制度,即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標準應繳納相應費用,體現“污染者付費”原則,以經濟手段治理環境污染。應將企業、居民等作為排污收費制度主體,對其征收塑料制品使用費、污染費。應建立第三方治理制度,以解決政府和排污企業在治污方面的缺陷,提高治污的專業性。當前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規范,對排污企業、政府部門和第三方企業之間的權責關系和具體程序進行明確,以推動市場機制參與到環境污染治理中來。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完善信息披露、信息溝通共享等機制,進一步明確環境保護信息公開的內容、權限等,提高公民參與塑料污染治理的積極性。
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塑料污染的產生源于當前“生產—利用—丟棄”的傳統線性塑料經濟模式。實施塑料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夠避免或者減少每一階段所產生的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關鍵在于從線性經濟轉向循環經濟,形成“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模式。在生產加工環節,應堅持“減量化”和“再使用”的原則。一方面,要促進源頭減量生產。如通過出臺使用名錄來限制或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生產、禁止使用塑料微珠等原生微塑料制品、對包裝物征收塑料制品稅等;另一方面,要通過創新再生化、資源化技術研發實現可重復利用產品。在回收利用環節,應堅持“再循環”的原則。建立涵蓋垃圾分類回收、集中處理等塑料廢品回收利用機制,盡可能地將塑料廢物作為一種資源投入再生利用或循環利用之中。在排放處置環節,應堅持“污染最小化”原則。一方面,規定相關企業在塑料垃圾排放方面的標準或限額,減少垃圾直接填埋量,禁止垃圾越境轉移,并對違規排放行為進行處罰。另一方面,通過研發微塑料清除技術、生物降解技術,從根源上消除微塑料污染。
創新全過程綜合監管機制。由于塑料污染過程機理復雜且遷移范圍廣,使得污染物在土壤、流域、海洋等介質中動態分布,易產生跨界擴散轉移的問題。因此,要對污染全過程進行監管,形成全流域、全區域“一盤棋”“一幅圖”的整體性防治模式,破解跨區域監管缺位、管轄爭議等問題。要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綜合監管機制,通過設立跨部門的協調委員會或專家委員會協調管理各部門工作。通過源頭追溯、信息共享等方式逐步實現塑料污染全流域、全海域、城市生態群的共防共治。要建立全過程污染控制標準。盡快出臺塑料產品生產加工、回收利用、排放處置全過程的國家級標準,包括環境要素技術標準與產品標準,如農業塑料薄膜與洗化用品的生產標準、塑料袋的包裝標準、塑料處理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等。要與信息技術手段相結合,通過普及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感知、區塊鏈等技術應用,建立全國統一的監測網絡體系、統計體系和數據庫,對塑料污染物進行實時監測,關聯分析多維數據,推進污染信息共享,以提高監管的智能化水平和決策效率,從而實現精準治污。
作者單位: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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