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青海省西寧市著力破解復雜流域水環境質量生態保護補償問題,促進南川河流域水環境長效治理,實現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步提升。
以水環境生態補償驅動流域治理進程
作為湟水河的一級支流,南川河總河長48.7千米,流域面積398平方千米,是西寧市水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南川河流域地貌類型復雜、生態系統類型豐富多樣,具有重要的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維護功能,對保障湟水河生態流量和湟水流域生態安全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南川河曾一度因泥沙污染和大量垃圾侵蝕對西寧市生態環境造成威脅。
自2009年起,西寧市啟動南川河綜合治理,斷面水質逐步改善,但南川河枯水期缺水型污染明顯,水質仍然存在不穩定達標問題,部分斷面時有V類水質出現。
為最大限度鼓勵引導各縣(區)改善轄區內水環境質量,加快解決南川河突出的水生態環境問題,2018年,西寧市印發并實施《南川河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方案(2019—2020年)》,試點啟動南川河流域橫向補償工作。試點期間,全年大部分月份水質優于目標水質。2024年斷面水質達到Ⅲ類,實現預期目標任務。大南川水庫 2019年、2020年分別向南川河供水681.22萬立方米、700萬立方米,達到協議量的3倍左右,使南川河水量得到充分保障,為改善河道生態環境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2020年以后,大南川水庫再未對南川河進行補水。
建立水質水量雙關聯橫向補償機制
基于水質提升目標,建立水環境橫向補償機制,設置老幼堡斷面、奉青橋斷面、六一橋斷面、七一橋斷面4個水質監測斷面,以各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3個監測因子每月達標情況作為補償依據。由西寧市生態環境局對各斷面水質進行監測,西寧市委綠色發展委員會根據補償規定進行審核,西寧市財政局向各監測斷面責任縣(區)撥付補償金,各監測斷面的補償金主要用于本縣(區)水環境治理相關工作。
基于保障水量目標,建立水庫水量補償制度,在開展水質橫向補償的基礎上,圍繞“三水統籌”,將水量納入考核目標,通過激勵和處罰的雙向措施,使上游地區主動加強水源涵養和節水管理,實現開源節流并重、水質水量并舉的可持續流域管理模式。依據水資源可利用條件,明確大南川水庫供水基準水量為豐水期(5—9月)每月供水量 40萬立方米,平水期(4月、10月)每月供水量20萬立方米,枯水期(1—3月、11—12月)按實際能力供水。補償標準分為基本補償和激勵補償,基準水量以內部分為基本補償,超出基準水量后實行激勵補償。
上下協同不斷凝聚強大工作合力
堅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通過明確南川河上下游各行政單元水功能區劃和環境容量,匹配全流域的功能定位和各行政單元的責任義務。各縣(區)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健全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河(湖)長體系,構建黨政主導、部門聯動、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的組織領導體系,多措并舉對南川河水環境進行綜合治理,加強行政區域內排污整治和管理,認真落實生態保護補償相關任務。西寧市、海北州、海東市和湖長制辦公室簽訂湟水流域聯防聯控聯治合作協議,建立協同管理機制,聯防水環境污染。
西寧市生態環境局作為南川河水質的“守護者”,每月月底在不固定時間段對各斷面水質進行監測,建立工作臺賬,一旦發現異常現象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嚴查工業污水處理廠廢水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湟中區和西寧市水務局協同配合,加強南川水庫生態水量監測管理和計量設施監管,積極協調水量調度,建立嚴密的水量監控網,為生態補償提供技術依據。
切實強化生態補償考核應用
將生態補償考核與西寧市綠色發展年度目標任務掛鉤,采取月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考核結果實施“一月一通報”。對水質監測斷面達標的責任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并按補償標準獎勵補償金。對水質不達標、水環境治理不力,造成南川河水質污染加重的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和通報批評。對突發事件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影響,由西寧市委綠色發展委員會牽頭與各相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
生態補償資金主要由西寧市財政統一納入預算予以保障,按照“當年考核,次年補償”的辦法撥付,嚴格資金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西寧市有關部門對生態補償項目實施情況、效益情況和政策性補助資金兌現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審計,切實保障南川河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充分發揮補償資金撬動作用,嚴格按照“保護者獲益、污染者受罰”的原則,各補償主體全面完成水量水質考核要求后,核算生態補償資金,專項用于各責任主體持續推進水環境治理,進一步激發各單位實施流域水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同時,組織湟中區人民政府、城中區人民政府、西寧市水務局等相關單位申請中央和青海省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共計約2.18億元,謀劃實施了西寧市南川河水生態文明建設工程(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湟中區小南川河(湟中區段)田家寨鎮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與水生態修復工程等項目,生態恢復成效明顯,助力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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