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商務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有關要求,深入實施《關于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2﹞109號),根據有關工作安排,經各地自愿申報、省級部門推薦、省政府審核、國家復核,確定北京市等60個城市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重點城市。現予公布,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建設重點。各城市要健全廢舊物資回收網絡體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資源分揀加工利用水平,推動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產業發展。重點建設規模化網絡化智能化的規范回收站點和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標準要求的綠色分揀中心、交易中心,并將塑料廢棄物、廢舊紡織品規范收集設施作為回收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統籌推進,有條件的城市還應建設一批可循環快遞包裝投放和回收設施。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利用行業的提質改造和環境監管,推動行業集聚化發展,做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拆解產物流向監管,改善行業“散亂污”狀況。要建設多種形式的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勵建設高質量的汽車零部件再制造項目,探索航空器、航空發動機、工業機器人等新領域再制造項目。
??二、切實推進建設工作。各城市抓緊在省級發展改革、商務、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照《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編制要點》(附件2),編制實施方案并以城市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同時按程序抄報有關部門。各城市要高度重視,建立相關工作機制,強化資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并推動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等限制性政策,確保建設取得實效,并及時梳理好經驗好做法,報送宣傳報道材料。省級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對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及時予以協調和解決,并組織好本省信息上報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對符合要求的重點項目予以支持,并通過門戶網站及有關新聞媒體加大對建設成效和經驗的宣傳推廣。
三、扎實做好項目入庫和監督。各城市發展改革委要將實施方案中的重點項目及時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按要求每季度更新項目進展,并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數據進行日常核查,進一步提高項目信息質量。省級發展改革委要做好本省相關重點項目的入庫審核確認,認真審核把關,確保項目信息及時準確,并定期跟蹤調度,深入一線了解項目進展,對進度滯后項目加強督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跟進項目信息和建設實施情況,督促指導地方解決有關問題。
附件:1.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重點城市名單
2.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編制要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2年7月19日
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重點城市名單
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編制要點
一、城市基本情況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工作基礎
包括城市概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生態環境基本情況。廢舊物資的產生量、回收量、加工利用量,回收網絡布局情況,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和再制造企業情況,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情況。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方面已出臺的相關政策、規劃、標準、規章以及實施情況。建設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約因素等。
二、總體要求
包括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等。
三、主要目標
包括資源循環利用水平、回收網絡分布情況、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再制造產業發展情況及其他體現行業發展水平的定性、定量指標(可參考附表,以 2020 年為基準年)。
四、主要內容
在落實《關于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主要任務的基礎上,圍繞健全廢舊物資回收網絡體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資源分揀加工利用水平、推動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產業發展三方面的建設重點,結合主要目標,根據本地實際明確提出具體建設任務和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具體舉措。
五、重點項目清單及建設安排
針對主要目標和內容,結合已有項目基礎,合理提出擬建設的重點支撐項目及建設安排。
六、政策保障
按照《關于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完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政策保障體系,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加大地方資金投入和金融政策支持,制定本地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加強土地等要素保障。特別是要將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等廢舊物資回收網絡以及舊貨市場等相關建設用地納入相關規劃,并將其作為城市配套的基礎設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七、組織實施
明確建設任務分工和責任部門,以及工作推進機制、宣傳推廣機制等,抓好各項任務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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