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黑龍江省、上海市、江蘇省、山東省、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青海省市場監管局:
按照 《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指導意見》 (國標委工一聯〔2009〕48號)、《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方案(試行)》 (國標委工一聯〔2011〕 12號)有關要求,經考核評估,確定“生物柴油生產過程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等21個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合格,“造紙業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等3個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終止。請你們和相關部門認真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循環經濟標準體系,積極向全行業全領域推廣循環經濟標準化典型模式案例,促進循環經濟規范化和高質量發展。
附件: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評估結果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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